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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冰鎮任一品牌商品,就抽年度代言人 – 天生玩家 陳零九,親筆簽名周邊商品!

活動獎項

陳零九 X Nine Theory 限量周邊
壹獎
夏日復古風短T(灰藍/黑色隨機)+小卡一組 共 50 份
貳獎
NINE THEORY X 泰山冰鎮 聯名口罩一盒(10片)+小卡一組 共 50 份
特獎
親筆簽名鎮長自拍拍立得一張 共 10 份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

2021/08/16起至2021/09/15 23:59止(活動網頁登錄截止於2021/09/17 23:59止)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泰山冰鎮系列產品(包含冰鎮檸檬紅茶寶特瓶PET535ml/PET1250ml/PET2000ml、冰鎮檸檬紅茶新鮮屋IP470ml/IP650ml、冰鎮檸檬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水果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水果茶新鮮屋IP450ml/IP650ml、冰鎮芭樂綠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芭樂綠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葡萄鮮冰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綠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四季春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酷涼檸九茶寶特瓶PET535ml),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碼,即有機會抽中陳零九親筆簽名的Nine Theory 夏日復古風短T、限量設計款口罩!以上贈品皆附有限量小卡,讓妳留存零九鎮長帥氣每一刻!

累計登錄發票次數前10,可直接獲得陳零九親筆簽名限量拍立得!

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活動獎項:

  • 壹獎:NINE THEORY夏日復古潮T一件 + 小卡一組 (*吊牌含陳零九親筆簽名),共50
  • 貳獎:NINE THEORY X 泰山冰鎮 限量聯名口罩 + 小卡一組,共50
  • 榮譽夢想鎮民獎:累計登錄發票次數前10名,送陳零九親筆簽名拍立得一張,共10

※中獎後T恤尺寸將隨機發放,恕無法指定。

得獎公佈日期:2021/09/24 15:00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中獎者將收到中獎E-mail或來電通知,未中獎者則不另行通知。

兌獎說明:

  1. 中獎者請自行至本活動網站得獎名單公布區下載【領獎信函】、【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並於兌獎截止日2021/10/10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資料及領獎信函,以掛號信件寄至10455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99號10樓《泰山冰鎮抽獎活動小組收》。
  2. 中獎者寄回之領獎信函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獎項統一於2021/10/31前陸續寄出。
    •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 本活動服務專線請洽泰山客服:0800-079-080(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09:00~17:00,不含例假日)。
  3. 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發票開立日期為活動期間2021/08/16至2021/09/15」,且發票需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包含「冰鎮檸檬紅茶寶特瓶PET535ml/PET1250ml/PET2000ml、冰鎮檸檬紅茶新鮮屋IP470ml/IP650ml、冰鎮檸檬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水果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水果茶新鮮屋IP450ml/IP650ml、冰鎮芭樂綠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芭樂綠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葡萄鮮冰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綠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四季春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酷涼檸九茶寶特瓶PET535ml等商品」。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則視為得獎資料不符。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亦由主辦方執行審核、聯繫、獎項寄送及稅務申報事宜。主辨單位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如為得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2. 本活動所有關於時間的陳述均以台灣時間為準,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為準。
  3. 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覆登錄者,以首次登錄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抽獎資格,且不會重覆中獎,若重複中獎者,則以獎項價值高者為主。中獎發票驗證後,若未顯示單筆購買「冰鎮檸檬紅茶寶特瓶PET535ml/PET1250ml/PET2000ml、冰鎮檸檬紅茶新鮮屋IP470ml/IP650ml、冰鎮檸檬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水果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水果茶新鮮屋IP450ml/IP650ml、冰鎮芭樂綠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芭樂綠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葡萄鮮冰茶新鮮屋IP650ml、冰鎮葡萄鮮冰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綠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大麥紅茶鋁箔包TP300ml、冰鎮四季春茶寶特瓶PET535ml、冰鎮酷涼檸九茶寶特瓶PET535ml等商品」者視同無效。
  4. 本活動中獎者須憑中獎發票正本領獎,如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網址https://pse.is/LKVCJ ) 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5. 本抽獎活動之中獎者,悉由本公司單方抽出,且其抽獎之具體方式、獎品、流程、時間、地點、及由何人抽獎等,悉由本公司單方安排決定,日後本公司倘有實際須求或為求便利起見,亦得隨時予以變更。
  6. 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作廢論。
  7. 若中獎者屬下列情況者,將取消中獎資格,恕不辦理兌換:
  • 發票之購買與寄送時間非活動有效期間。(以郵戳為憑)
  • 發票之購買品項非活動指定或無法清楚辨識。
  • 發票有買受人統編者。
  • 發票已捐贈、已作廢或已退貨。
  1. 若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任何規定,或不願填寫或提供領獎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或有其他可歸責兌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兌獎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2. 領獎憑該中獎發票兌獎(兌獎消費者茲此捨棄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當期奬項兌換之權利,絕無異議),請妥善保留中獎的發票,中獎者確認中獎後,需填寫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附上身分證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3. 中獎者倘為限制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於中獎通知函備註外,再主動增加載明其實際年齡及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原因及意旨外,並應請其法定代理人填載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連同此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全戶戶口名簿之影本、監護人之檢附證明文件,隨同上述中獎通知函之領獎信函,一併依前述規定以限時掛號郵件郵寄至活動小組。
  4. 除依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中獎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要求將贈品讓與他人,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本公司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
  5. 參加本活動者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倘若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8.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0. 參加者對於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泰山客服專線:0800-079-08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個人資料蒐集機關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保護您(以下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茲依據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實施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有關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請立同意書人詳閱:

  1. 蒐集之目的:依本項業務往來之目的及業務需要等特定目的。包含活動參與、抽獎、獎項郵寄等特定目的。
  2. 個人資料的類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址)、照片、性別、婚姻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立同意書人個人之資料。
  3. 立同意書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同意使用於確認立同意書人的身份、與立同意書人進行連絡、提供給本公司、海外總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4. 立同意書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
    (1)請求查詢或閱覽
    (2)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 但因本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公司得拒絕之。

立同意書人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