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芥花好油禮送到心坎裡

活動期間(2018/01/03-03/31止)凡購買泰山油品系列,含任一罐泰山純芥花油,單筆消費金額$299(含)以上,憑發票上網登錄就有機會參加連環抽獎30個法國鑄鐵愛心鍋20cm(雪紡粉)鋼頭 

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 自2018/01/03(三)0:00起至2018/03/31(六)23:59止。 
  •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凡購買泰山油品系列,含任一罐泰山純芥花油,單筆消費金額$299(含)以上,憑發票上網登錄(以本活動系統判別時間為準)就有機會參加連環抽獎30個法國鑄鐵愛心鍋20cm(雪紡粉)鋼頭。 
  • 活動獎品:Le Creuset鑄鐵愛心鍋 20cm (雪紡粉) 鋼頭,(市價:$13,000),共30名 
  • 參與通路開立發票及購買明細之通路 (含實體、電商通路)
  • 發票登錄活動位置(活動期間連結才開放登錄):201801taisun.83811.tw
  • 抽獎日期:2018/2/1、3/1、4/2
  • 公布日期:2018/2/2、3/2、4/3 (當天18:00公佈) 
  • 兌獎方式 
  1. 本活動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主辦單位將統一於4/3發送提醒兌獎簡訊予所有中獎者。 
  2. 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本活動網站『得獎名單』下載領獎信函,並於 2018/04/10前(以郵戳為憑)填妥領獎信函並連同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活動小組收,逾期及提供資訊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 活動小組地址: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泰山芥花油活動小組 收 
  4. 兌獎資料逾期、資格或資料不符、不齊全、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 參加抽獎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本活動期間內(2018/01/03 0:00 – 2018/03/31 23:59止)在台灣境內單筆消費金額$299(含)以上,且須清楚列出購買泰山油品系列,含任一罐泰山純芥花油之發票品名,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則需另附購買明細或於發票上加蓋購買店家之店章;為了維護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 
  6. 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遺失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信函中。 
  7. 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8. 主辦單位收到中獎者之領獎信函並審核相關兌獎憑證無誤後,獎品統一於2018年4月30日前出貨 
  •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美瑞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且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不得重複中獎。發票日期為:2018/01/03-2018/03/31;登錄期間為:2018/01/03-2018/04/01。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需在抽獎日期之前;當月未中獎之發票將保留抽獎資格至下個月,以此類推,直到活動結束為止。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 活動中獎者以掛號寄回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網站登錄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其參加獲得獎資格;獎項數無法轉讓。 
  5. 活動中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中獎人,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中獎人之中獎發票正本、領獎憑證等相關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中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人不得異議。 
  6.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為維護活動公平性,參與泰山芥花好油禮送到心坎裡之活動發票,恕無法重複參與其他登入發票等抽獎活動。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 
  11. 獎品之使用細節,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主辦單位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12.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此外,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 參與抽獎者,如經發現具下列任一情形時,則中獎資格自動失效,若已取中獎品須主動歸還,若經泰山活動小組通知仍不歸還,泰山企業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1)登記商品已退還或更換。 2)登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或不實。 3)發票號碼有誤或不實。 
  14.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中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15. 詳細活動辦法以泰山官方網站公告為準,如有任何爭議者,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認定及解釋之權利。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洽客服專線(02)2501-919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過年期間)。 
  • 發票登錄
  1. 請輸入與確認有效之發票(有效日期為:2018/01/03-2018/03/31)且發票單筆消費金額達$299(含)以上,登錄發票請妥善保管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利查證兌獎,發票不符與發票遺失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請詳細閱讀並了解與同意遵守『泰山芥花好油禮送到心坎裡』所有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作為活動參加使用
  • 個人資料保護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9661701,下簡稱泰山公司) 就「泰山芥花好油禮 送到心坎裡」(下簡稱 抽獎活動)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謹請 台端務必詳細參閱: 

一、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目的: 

泰山公司就抽獎活動,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 台端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目的,如下(下述諸代號,係參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而定): 執行抽獎活動之任何及全部事務,040 行銷,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80 食品管理,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 消費者保護,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129 會計與相關服務,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0 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151 審計、監察調查及其他監察業務,152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9 學術研究,168 文件證明處理,176 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 

二、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類別(下述諸代號,係參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而定): C001 辨識個人者,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 個人描述,C131 書面文件之檢索,C132 未分類之資料等。 

三、利用 台端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泰山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以孰晚屆至者為準。
(2).地區: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臺、澎、金、馬等)。
(3).對象:泰山公司及其人員、泰山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人員、受泰山公司委託處理任何抽獎活動事務之「自然 人、團體、公司、或法人」(下簡稱機構)及其人員、受泰山公司委託處理與前第一段目的有關事務之機構及其人員、任何參加抽獎活動之人員及中獎者、任何已或可能瀏覽泰山公司於網際網路所置任何網頁之任何人員、泰山公司因抽獎活動所須交涉、申請、申報、及扣繳稅款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泰山公司之業務委外機構及其人員、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泰山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資料之機構及其人員、泰山公司為任何合作推廣之機構及其人員、其他與泰山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對泰山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有任何調查權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法院及檢察署及其人員。
(4).方式:任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任何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台端就泰山公司所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得向泰山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依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另泰山公司依法得向  台端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得向泰山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泰山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泰山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4).前三款之 台端請求方式:應以書面來信為之以憑辦理。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 台端相關個人資料予泰山公司,惟若 台端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致泰山公司將無法對 台端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者,除無法提供 台端有關抽獎活動之相關服務外,亦將無法允許 台端參加抽獎活動,且即令 台端中獎,亦將被視為無條件放棄中獎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