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本人詹逸宏謹代表泰山企業,向社會大眾說明今日重大訊息一事,自2016年4月擔任公司負責人後,一直以誠信正直的態度,戰戰兢兢的率領全體同仁恪遵公司治理原則,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追求企業的永續經營。
但非常遺憾,本公司副董事長詹晋嘉先生自上任以來,屢屢違反公司治理精神,在公司上下努力開源節流之際,仍為一己之私,未遵守公司規定,浮報個人費用,此行為實非員工表率,亦有違當初上任時的初衷。
做為公司最高領導人,須對股東負責,故對上述費用之申請,雖均未予以同意,但仍無法縱容此情事一再發生,經過經營團隊深思熟慮,決定壯士斷腕,代表股東提出解任詹晋嘉董事乙職。此刻本人的心情是沈痛的,但此決定絕非家族內鬥。做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我相信唯有堅持公司治理,才能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泰山企業 董事長 詹逸宏 敬上
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