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發票
抽聖誕好禮




活動獎項

momo限定|Merry Cheersmas! 買Cheers抽時尚老爺旅宿
壹獎
台南老爺行旅
平日雙人房住宿券
共 3 份

貳獎
Cheers 氣泡水
乙箱
共 5 份

活動辦法

活動日期:西元(下同)2023/12/01 00:00 起至 2023/12/25 23:59 止 

主辦單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開立日期須為 2023/12/01 00:00~2023/12/25 23:59之發票才可參加抽獎 (活動網頁登錄截止於 2023/12/28 12:00)

活動說明:

凡活動期間內,至 momo 購物網(網址:https://reurl.cc/jgLDgq)購買任一 TAISUN Cheers 氣泡水系列產品(包含Cheers 氣泡水、CheersEX 強氣泡水、Cheers Bee 蜂蜜氣泡水、Cheers Lemon 檸檬氣泡水、Cheers+果醋氣泡飲、Cheers mini 原味氣泡水 300ml、Cheers 原味氣泡水 250ml、CheersEX 強氣泡水250ml,下合稱活動品項),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碼,即有機會抽中「Cheers 聖誕好禮」!

※ 請務必妥善保存所登錄發票正本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活動獎項:

  • 壹獎:「台南老爺行旅平日雙人房住宿券」乙張 (市價新台幣12,000元),共3名
  • 貳獎:「Cheers氣泡水」乙箱,共5名

壹獎獎項「台南老爺行旅平日雙人房住宿券」使用說明

  1. 有效使用期間至2024年03月31日止,逾期作廢。
  2. 宿 : 平日雙人入住精緻客房住宿乙晚
    饌 : 自助式早餐兩客
    寵 : 客房迎賓點心/咖啡、茶包/礦泉水
  3. 本券限平日使用。旺日、假日、特殊假日及農曆春節皆不適用,亦不得加價更換。(平、假、旺日定義依老爺行旅官網公告為準: https://www.hotelroyal.com.tw/zh-tw/tainan/rooms/SeasonChart)
  4. 本券僅限入住精緻客房,不得加價更換房型。
  5. 本券不得與其他住房優惠合併使用。
  6. 本券不得使用於團體訂房。
  7. 入住前請先行預約,訂房專線 : 06-2366168 轉訂房組 320。

得獎公佈日期

2023/12/29 16:00 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中獎者將收到 E-mail 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兌獎說明:

  1. 中獎者請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中獎名單公布區下載領獎信函,並填妥中獎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贈品寄送地址(限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連絡電話、兌獎人簽名處(註1)等,並貼妥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2),於兌獎截止日 2024/01/08 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以掛號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10樓《Cheers氣泡水抽獎活動小組收》。

註1:中獎者若無完全行為能力(例如未滿18歲且未婚),全體法定代理人須協同辦理領獎相關手續(詳見以下注意事項第9點)。
註2: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等本公司採認之身分證明文件。

  1. 得獎人寄回之領獎信函經本公司審核無誤,獎項將統一於 2024/01/12 前寄出。
    •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寄交本公司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中獎者並讓與該發票所有權(含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權利)給本公司。
    • 本活動服務專線 : 0800-079-080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 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由momo購物網開立,且發票開立日期為活動期間 2023/12/01 00:00 起至 2023/12/25 23:59」。另發票須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或附上活動品項購買明細以資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無中獎資格。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由本公司執行審核、聯繫、獎項寄送及稅務申報事宜。
  2. 本活動辦法所述時間均國家標準時間(臺北時間、臺灣時間),並以本公司之電腦系統為準。
  3. 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複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抽獎資格,若重複中獎,則以獎項價值高者為主。中獎發票驗證後,若未顯示單筆購買活動品項者視同無效。
  4. 本活動中獎者須憑中獎發票正本領獎,如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pse.is/LKVCJ)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本公司審核。
  5. 本抽獎活動之中獎者由線上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同意本公司公布其姓名(得獎名單)。抽獎方式、流程、時間等,均由本公司決定並得視情況調整。
  6. 中獎者須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等),視為無中獎資格。
  7. 若得獎者屬下列情況者,無得獎資格,恕不辦理兌換:
  • 發票開立或領獎信函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不符本活動辦法。
  • 發票之購買品項非活動品項或無法清楚辨識。
  • 發票有買受人統編。
  • 發票已捐贈、作廢或退貨。
  1. 若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任何規定,或不願填寫或提供領獎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或有其他可歸責兌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兌獎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喪失中獎資格。
  2. 中獎者倘無完全行為能力,除於中獎通知函備註、載明其無完全行為能力之原因外,並應請其全體法定代理人填載由本公司提供之同意書,連同全體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暨證明法定代理人資格之政府證明文件,隨同上述中獎通知函之回函一併掛號寄至本公司。
  3. 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要求將贈品讓與他人,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將由本公司另以等值贈品替換。
  4. 本公司不郵寄獎項至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外之地址,且寄送過程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若非本公司疏失造成者,本公司恕不負責。
  5. 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資訊、提出資料均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否則喪失得獎資格。
  6.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與解釋本抽獎活動辦法之權利,相關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通知。
  7. 參與本活動者,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規範(含以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倘有違反即喪失得獎資格,本公司並視情節法律追訴。
  8. 本公司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9. 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或電洽泰山客服專線:0800-079-08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10. 本公司與協辦機構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如為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個人資料蒐集機關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保護您(以下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有關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請立同意書人詳閱:

  1. 蒐集之目的:依本項業務往來之目的及業務須要等特定目的。包含活動參與、抽獎、獎項郵寄、報稅等特定目的。
  2. 個人資料的類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址)、照片、性別、婚姻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立同意書人個人之資料。
  3. 利用台端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以孰晚屆至者為準。
    •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臺、澎、金、馬等)。
    • 對象:本公司及其人員、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人員、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任何抽獎活動事務之「自然人、團體、公司、或法人」(下簡稱機構)及其人員、受本公司委託處理與前第一段目的有關事務之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因抽獎活動所須交涉、申請、申報、及扣繳稅款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本公司之業務委外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資料之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為任何合作推廣之機構及其人員、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對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有任何調查權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法院及檢察署及其人員。
    • 方式:任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任何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立同意書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同意使用於確認立同意書人的身份、與立同意書人進行連絡、提供給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5. 立同意書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
    • 請求查詢或閱覽
    • 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 但因本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公司得拒絕之。

立同意書人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