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為全公司最高營運決策中心與最高治理機構,依公司章程設置董事5~17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董事成員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董事,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董事會依循《公開發行董事會議事辦法》,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議,經由每次會議從中審核經營績效及討論重要策略,針對公司發展、組織變化、公司策略與願景及影響利害關係人權益之重大議題核定策略方向。
針對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成立ESG永續發展委員會監督與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提報執行成果,確保公司各項業務及財務之資訊透明。
主要管理方向:
一、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二、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
三、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
四、提升資訊透明度。
五、推動永續發展。
六、監督ESG的風險管理提昇企業永續價值。
運作現況請參閱:公司治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