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在兩代人的努力下,走過了70幾個年頭,陪伴著無數台灣人長大,八寶粥、仙草蜜、冰鎮紅茶裝載著幾代人共同的回憶,泰山企業深受消費者信賴,支持無數個在地家庭的生計,是上千名泰山員工「實在ㄟ靠山」。然而,前董事長詹景超為了「戰到最後一刻」以保住自己董事長的寶座,大違常情的行徑層出不窮,導致泰山公司動盪不安,新任經營團隊上任清查後,驚覺違法亂紀的程度比想像的更為嚴重!
以行銷費用為例,過往泰山公司全年度行銷費用約1.5億元,但自111年第四季起至112年第二季為止,竟暴增至「3億元」,較正常行銷費用高出「兩倍」以上,而且亂象重重,包括與消費大眾陌生之「藝人」陳柏均簽訂高達3500萬元的代言人合約,既創泰山公司未曾有的記錄,交易合理性更大有疑問!尤其荒謬的是,這些合約的簽訂完全由詹景超一人隻手遮天,黑箱作業,行銷部門一無所悉,不知為何而簽,不知如何執行,更相互詢問,陳柏均是誰!
此外,泰山公司的法律服務費用每年約300萬元左右,但112年上半年度,泰山公司的法律費用竟高逾「4000餘萬元」,為往年的10餘倍!詹景超自宣稱為董事長職位「戰到最後一刻」起,即陸續以「法律顧問」、「公司治理法務」、「ESG專案顧問」等名義大肆聘用律師,而同一事務所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但卻無任何具體服務內容者,比比皆是!尤其詹景超動輒號稱所言所行都有法律意見為依據,但卻屢屢讓泰山公司遭主管機關重罰,支付天價法律費用,竟換來天價之罰金,典型的「請鬼拿藥單」,如何對股東交待?!
令人痛心不已的是,泰山公司截至112年第二季虧損達二億元,元凶就是上面莫名其妙的行銷及法律費用!
請問,如果讓詹景超繼續戀棧職位為己而戰,泰山公司還要再支付多少法律費用?還要再遭受多少罰金?這些費用究竟是為詹景超個人之私利而花,還是為泰山公司利益而用?答案不言可喻!
再請問,泰山公司要銷售多少八寶粥,要賣出多少仙草蜜,才能抵得過這些令人痛心的冤枉支出?
更請問,泰山公司千名員工要付出多少血汗辛勞,才能賺到付給街口金融的36億元?把賣掉金雞母「全家股權」的老本投入無底洞的錢坑,是傻子?凱子?還是不孝子?
尤其令人不解的,泰山公司帳上現金僅20億元,詹景超竟然要全部拿來發放股利,讓泰山公司現金用盡而週轉不靈,這究竟是回饋股東,還是令股東的財產轉眼成空?
相較於全力鞏固泰山而不離不棄的全體員工,一再口口聲聲要捍衛泰山公司利益的詹景超、詹逸宏及詹皓鈞等前董事,卻一路大賣持股,敢問現在還留有多少泰山公司的股票呢?
新經營團隊全面接掌公司後,員工團結一心,希望盡速亡羊補牢重振泰山並追討任何應返還予公司的款項。現在公司上下憂心如焚的是,主管機關至今審查已近一個月,仍然未核准泰山一切合法的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申請,以至於公司業務的推展左支右絀,包括向街口金融追回36億元的法律程序難以啟動,銀行的融資也完全卡關!如果變更登記遲遲不准,泰山公司即將面臨財務業務難以為繼的危機,且危機日漸高昇!誠摯呼籲主管機關盡速核准已迫在眉睫的公司變更登記,讓新任經營團隊可以名實相符行使職權,期待在新團隊的重整旗鼓下,賦予70餘年老牌企業全新生命!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